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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0 年上期期末工作和暑假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5878    日期:2020-06-17


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做好2020 年上期期末工作和暑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安排 

我县小学阶段学校和初一年级于7月7日正式休暑假;初二年级非会考科目期末考试7月15日之前进行,初二、初三年级参加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即休暑假;普通高中学校、中职学校于7月16日正式休暑假。2020年下学期于8月30日、31 日学生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幼儿园参照小学执行。

二、做好期末检测工作

本期期末检测采取县局统考、抽考和学校组考相结合,考试和考查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一)义务教育阶段,考试学科一至八年级县局统一命题、制卷。

1、抽考

县局将对小学抽任意一个年级两科(考试和考查各一科)。

(1)时间

6月30日上午9:00—12:00

(2)组考、阅卷

抽考年级、科目确定以后,以乡镇为单位集中组考,县局将乡镇所有学生随机编排考室,开考铃响后,县局确定抽考考室,并安排监考人员。测试完毕,监考人员当场密封试卷,经学校核查签字后,由监考人员带回,县局组织阅卷。其他考室试卷由学校阅卷。

抽考结果将依据《攸县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攸教通字〔2019〕134号)精神予以运用。

2、学校自行组考

各学校对抽考以外的其他学科进行组考、阅卷。考试时间统一安排(见附件1),各校不得自行更改考试时间,被县局抽考的科目学校不再另行组考。

各校要积极组织各年级的音乐、美术、体育、劳技、信息技术、科学、社会等科目期终考查,并将考查结论反馈给学生及家长。考查时间可定在6月22日至27日之间。

3、报名与领卷

(1)小学、初中以乡镇为单位到县教研室报名订卷,各单位务必分年级分科目,按大袋30份、小袋10份的要求,派专人在6月19日前将试卷订单(附件2)填写上交。订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教研室,一份自留。

(2)7月1日上午9:00各单位的保密员准时到教育局指定地点领卷。

(二)高中阶段学校自行组考、命题、制卷、阅卷。

三、认真部署假期前后工作

(一)调整中小学周六教学安排。随着夏季的到来,天气变得越来越炎热,考虑学生身心健康,经研究决定对本学期中小学周六教学做适当调整。义务教育阶段从6月13日开始周六不再上课,正常双休。高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二)认真搞好期末工作。放假前,各学校和幼儿园要做好总结考核等学期期末工作,严格按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通过家长会、“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及时将暑假工作有关安排告知学生监护人。

(三)合理安排教师假期培训。各学校要科学、合理地安排教职工的假期时间,在保证教师应有假期休息时间的基础上,组织教职员工开展各级各类专业知识和能力提升培训活动,安排好新教材培训,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要注重培训活动的质量和效益,不流于形式或过多占用教师假期休息时间。

(四)做好控辍保学。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厅〔2018〕27号)精神,扎实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暑假劝学黄金期,对辍学学生或有辍学意向的学生,开展“三帮一”劝返复学行动,逐一对这些学生进行劝学走访。

四、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一)严禁学校和教师假期有偿补课。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湘教发〔2009〕3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株洲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等事项的通知》(株教函〔2019〕34号)等规定。学校不得组织学生成建制上课、补课,不得出租、出借场地给社会培训机构和个人举办复习班、辅导班;严禁在职教师组织、参与违规补课办班;严禁在职教师参加由社会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补课活动;严禁在职教师替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诱导、强制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参加补课、培训。对群众反映、检查发现的违规补课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二)严格规范教材教辅征订使用。2020 年秋季,各普通中小学学生教材和教师用书要严格按照省定书目征订;教辅征订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使用<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湘教发〔2019〕24号) 文件执行;中小学教辅选用严格按照株洲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株洲市中小学教辅推荐目录> 的通知》(株教函〔2017〕98 号)和《关于2017 年秋季教辅材料征订的补充通知》(株教函〔2017〕127 号)执行。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推荐和组织征订株洲市教育局下发的目录外的教辅材料。各中职学校要通过正当渠道选购省中职教材遴选委员会审定的规范教材。各学校教材教辅规范工作由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负责抓好落实。

(三)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攸县人民政府印发的《攸县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公办学校招生、转学实施方案》、攸县教育局印发的《攸县2020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株洲市教育局印发的《株洲市2020 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的要求,规范招生考试入学行为。所有义务教育招生严格做到统一平台、统一报名、统一时间、统一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超员摇号。严禁超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招生。全面推进高中阶段学校网上录取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普职招生比大体相当。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考试政策文件,实行责任追究,确保政令畅通。

(四)科学合理布置学生暑假作业。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不得违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的有关规定,小学1-2 年级不布置书面暑假作业,其他年级要创新作业形式,适当减少书面作业,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走进大自然,开展观察性、探究性学习。要根据当地实际,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本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乡村学校少年宫以及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文化馆等公共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活动项目。要引导家长不盲目给孩子报各类补习班,鼓励学生自主合理安排活动内容和活动时间,过一个轻松、快乐的假期。要按照株洲市教育局《关于组织第七届暑假I阅读的通知》,部署好学生阅读工作。

五、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一)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学校在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一 次遵守法纪、安全自护方面的专题教育,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致家长一封信等活动,一个不漏地提醒每位家长务必承担起暑期对孩子的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做好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毒品、防诈骗、防欺凌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火灾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二)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各地各校要在放假前专题研究一次防控工作,出台对学生、教师、家长等不同群体的具体要求;开好全体教职工大会,将防控要求或提醒传达到每一个人。要提醒教师、学生、家长及时关注新冠疫情情况,师生及家长都不去中、高风险区域。如无需要,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减少感染风险;如确需外出,按照相关部门指引,提醒教师、家长、学生按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家长要指导督促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合理膳食,科学作息,提高身体免疫力。

(三)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各学校要提请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重点水域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在危险涉水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及时发布安全预警。争取当地财政支持,推进校园安防“三项”建设,要会同交警、交通、应急等部门在假期内对校车进行一次车况检查,督促本区域内各校车服务提供者做好校车的检审和维修保养工作。

(四)做好假期值班安排。暑假期间,各学校要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加强假期校园安全巡查,假期值班护校要由校级领导带队负责。

六、统筹安排新学期工作

(一)做好新生入学准备。要提早谋划秋季开学准备工作, 科学制定新学期工作计划,确保新学期开学工作稳定有序。开学前要做好新生分班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配置班额。新生分班一律随机均衡分班,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分快慢班、重点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一年级新生可提前报到组织军训,但不得上文化课。为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学校行政一般提前一周集中,研究新学期工作;全体教师一般提前3天集中办公,进行集体学习、备课和家访、劝学等工作。

(二)完善学习生活条件。开学前要对校内的设施设备及课座椅等进行一次全面整修,对师生生活设施和各类教学用品添足备齐。各校要在校内醒目位置和学校网站上公示新学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投诉电话等有关校务内容,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搞好环境卫生,为学生返校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三)做好开学工作检查。县局将在下期开学初组织开学工作检查,并加强对特殊教育的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的工作指导。各学校将开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别是要对控辍保学情况做出专项说明,并于9月15日前将开学工作总结报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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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教育局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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