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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清风株洲”廉洁文化进校园 活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2675    日期:2017-06-20



                                                                                 株教函〔2017〕74号


株洲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清风株洲”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局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实践和成效,弘扬廉洁文化,培育清风正气,根据市纪委、市委宣传部株纪发[(2017)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清风株洲”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与安排

(一)舞台表演作品创作

作品类别:主要包括原创的戏剧、曲艺、小品、舞蹈、朗诵、声乐、合唱等。

作品要求:小戏(含戏曲、课本剧、音乐剧等)不超过30分钟,曲艺小品时间为6—15分钟,人数不限;声乐作品时间不超过7分钟,表演形式不限(独唱、独奏、重唱、重奏、小组唱等),演出人数不得超过16人;合唱作品(不要求原创),合唱团演唱曲目不超过2首,演唱时间不超过12分钟,每支合唱队伍不少于40人(含指挥、伴奏);舞蹈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6人,朗诵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朗诵人数不超过4人。

参与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上报戏剧、曲艺、小品、合唱各1件;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必须选一项上报1件作品,多报不限;县市所属高中学校、职业学校的作品由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上交。

截止时间:2017年8月30日。

(二)微电影作品创作

作品要求:参赛作品要突出反映各地各校在推进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模范人物、先进事迹及新举措,继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新实践。参赛作品要以小见大,润物无声,弘扬清风正气,传递崇尚廉洁的价值观念,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参赛作品有完整的故事情节,要有若干细节,要有好的背景,要有完整构思。参赛作品必须是2016年10月以后拍摄的原创作品,形式可以为纪录片、专题片、故事片、电视散文、MTV、动画片等各类影像作品。参赛作品时长15分钟以内;画幅宽高比例为4:3或者16:9;分辨率不低于为720×756;视频格式为为MP4;主要演员少于4人;字幕必须为中文,黑体35号,颜色为白色描黑边,每行除标点符号外,不多于15字;片头、片尾、字幕、主创人员名单完整。

参与单位:市教育局直属的株洲市二中、株洲市南方中学、株洲市职工大学、株洲市幼儿师范学校、综合实践基地各自负责创作1件作品;欢迎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市教育局其他直属单位参加。

截止时间:2017年8月30日。

(三)征文大赛

1、活动主题:廉洁从教,廉洁治教。

2、参加对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全体师生。

3、征文要求:文章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文字精炼,题材新颖,贴近生活,字数3000字以下。作品必须是原创,杜绝抄袭。作品形式可以为诗歌(含新诗、旧体诗词)、散文、微型小说等。

4、活动步骤:发动阶段,各地各校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户外广告位、电子显示屏等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创作阶段,各地各校要结合建军90周年、香港回归20周年、纪念延安文艺座谈会75周年、喜迎“十九大”等,开展一系列弘扬廉政文化、涵养清风正气的文艺作品创作活动。评选阶段,各级各类学校组织校级评比,各县市区组织县级评比;在此基础上,每个县市区及市教育局每个直属单位上交10件教师作品、10件学生作品,参加全市教育系统评选。

5、截止时间:校级、县级比赛在2017年8月30日前完成,并将获奖作品上交市教育局。

(四)书画大赛

1、作品类别:书法作品包括硬笔、篆刻等,美术作品包括国画、油画、漫画、水粉、水彩等。

2、作品要求:书法作品字体不限,六尺整以内,一律竖式,不需装裱;美术作品要求六尺整以内,一律竖式,油画要求120cm*120cm以内,不需装裱。

3、评选过程:2017年7月3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的师生开展书画大赛;2017年8月3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上交教师作品5幅、学生作品10幅;市教育局组织评选。

(五)公益广告作品创作

1、作品类别:包括平面广告、视频广告等。

2、作品要求:视频广告时间不超过3分钟。

3、参加单位:每个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创作1件作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市一中、市三中、市四中、市十三中、市九方中学、市教育技术装备所各自创作1件作品。

4、截止时间:2017年8月30日前。

二、表彰与奖励

(一)奖项设置:本次活动所有上交作品,将按类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市教育局将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市纪委、市委宣传部的评比。

(二)集中展演。部分优秀舞台表演作品将在神农大剧院进行集中展演;部分优秀文学、书画作品将进行集中展览;部分优秀作品将在在株洲日报、株洲晚报等报刊上刊登;选取部分优秀微电影、公益广告作品在株洲电视台、清风株洲网等进行展播。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这次活动规模大、影响广、意义深。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参与,确保这次活动取得实效。

(二)立足实际,搞好创作。各地各校要立足本地本部门实际搞好创作工作,切实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不搞为演出而创作,避免形式主义。此次创作的作品必须是新近创作的原创作品。

(三)注意节约,减轻负担。提倡勤俭办活动,创新方式,节约成本,在作品推荐上可以通过现场观看演出或视频的形式进行评审。

(四)上下协调,加强联系。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明确主管领导和联络员,并于2017年6月1日将名单报到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肖男处。要把握时间进度,及时将进展情况上报市教育局,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

活动联系人:肖男,联系电话:22663605,电子邮箱:184965296@qq.com。


附件:“清风株洲”廉洁文化创作展演比赛作品报送表




                                               株洲市教育局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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