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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攸县“十佳平安校园”创建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3116    日期:2017-06-20







各学校:

现将《攸县“十佳平安校园”创建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攸县教育局

                                     2017年5月3日







攸县“十佳平安校园”创建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株洲市“十佳”平安创建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株综治委﹝2017﹞3号)精神,全面推进“十大平安创建”,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十佳平安校园”创建竞赛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十佳平安校园”创建竞赛活动,主要实现三个目标:一是强化平安创建责任意识。做到平安创建活动深入人心,落实到基层,进一步形成“平安创建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创建工作氛围。二是建立平安创建长效机制。确立以法人单位为创建主体,大力加强内部安全管理,着力减少治安、刑事案件和安全隐患发生,树立一批学校平安创建先进典型,努力形成平安建设长效工作机制。三是形成学校安全工作齐抓共管局面。进一步形成学校平安工作综治协调、齐抓共管的局面,进一步拓宽平安校园建设的覆盖面,全县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出新经验。

二、总体部署

成立攸县“十佳平安校园”创建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局长胡建雄任组长,局党委书记刘友芳、副局长侯曼文任副组长,副局长贺国惠、主任督学丁泽中、纪检组长肖志勇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治办,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情况调度等工作,侯曼文兼任办公室主任,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按照“综治抓总、督导推进、职能股室落实”的原则组织实施。全县公民办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幼儿园均为创建单位,具体考评内容见附件,考评打分采取百分制,考评分得90分的学校方可进入评审环节,由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和股室负责人组成评审团,每年评审出10所学校为本年度的“县级十佳平安校园”,分别奖励获评单位奖金5000元、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分2分。并在此基础上每年推荐1—3所学校参加“株洲市平安校园”和“湖南省安全文明校园”等评审。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各学校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相关工作子方案,成立工作机构,组织宣传发动,作出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中旬至10月上旬)。县局组织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围绕竞赛活动目标,落实日常考核、督查、指导、整改等各项工作措施,健全完善平安创建的长效机制。条件成熟的学校向县局书面申报。

(三)评比表彰阶段(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县局组织现场考评,筛选出初评对象,呈送评审团评审,确定评选结果,面向社会公示,适时总结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工作责任。各学校党政“一把手”是平安创建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责任,亲自抓、直接管,分管领导重点抓、具体管。要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操作性强的创建工作方案,定期研究创建工作,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形式多样、大张旗鼓地宣传平安创建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宣传平安创建的有效做法、经验典型,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真正把创建活动变为学校师生的自觉行动。

(三)形成齐抓共建合力。各学校要紧紧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攸县这一总目标,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和经验总结,加强驻地单位、师生、群众在竞赛活动中的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平安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大力掀起争创“十佳平安校园”热潮。


附件:

1、攸县“十佳平安校园”申报表

2、攸县“平安校园”创建考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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