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教通字〔2017〕34号
攸 县 教 育 局
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上学期全县中小学期末和暑期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为加强对中小学校期末和暑假期间各项工作的管理指导,确保全县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愉快、安全、文明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时间安排
根据株洲市教育局文件要求,全县中小学校于2017年7月8日(农历六月十五日)放暑假。秋季开学时间为:高中于9月1-2日(农历七月十一、十二日)报到,3日正式上课;小学、初中于9月2-3日报到,9月4日正式上课。幼儿园参照中小学放假时间执行。
二、期末工作安排
(一)期末考试
各学校要组织好期末考试前的教学工作,认真组织复习,规范组织考试,杜绝突击加班加点,加重学生负担等现象。严格按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认真做好考试考核及质量分析,搞好期末总结和评价工作。
1、小学考试
(1)考试内容:小学一、二年级语文、数学,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分科考试,各学科分值均为100分。
(2)考试时间安排:
日期
|
年级
|
上 午
|
下 午
|
7月1日
|
一
|
语文(9:00 — 10:00)
数学(10:40—11:40)
|
|
二
|
语文(9:00 — 10:00)
数学(10:40—11:40)
|
|
三
|
语文(9:00 — 10:20)
英语(10:40—11:20)
|
数学(2:30—3:40)
|
四
|
语文(9:00 —10:20)
英语(10:40—11:20)
|
数学(2:30—3:40)
|
7月2日
|
五
|
语文(9:00 —10:40)
英语(11:00—12:00)
|
数学(2:30—4:00)
|
6月28日
|
六
|
语文(9:00 —10:40)
英语(11:00—12:00)
|
数学(2:30—4:00)
|
(3)考试形式:小学各年级由县教育局组织命题、制卷,由各乡镇学校(城区小学)统一组考和阅卷。
2、初中考试
(1)初中七、八年级由县教育局组织命题、制卷,由各学校自行组考和阅卷。
(2)测试时间: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7月1日
|
英语:8:20—10:00
历史:10:20—11:20(七年级)
历史:10:20—11:50(八年级)
|
数学:2:30—4:30
|
7月2日
|
政治:8:20— 9:20(七年级)
政治:8:20— 9:50(八年级)
生物:9:40— 10:40(七年级)
地理:11:00—12:00(七年级)
物理:10:20—11:50(八年级)
|
语文:2:30—4:30
|
3、高中考试
(1)高一统考:按教研室下发的《关于举行攸县2017年高一教学质量检测的通知》执行。高二考试由各高中学校自行命题并组考,7月4日前结束期末考试。
4、考试纪律要求
(1)各学校要切实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不得调整检测科目和时间。
(2)不得借检测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违者将严肃处理。
(3)考试要求:各学校要认真组考,严肃考风、考纪。①以学校为单位设立考点,各考点按每考室40人的标准编排考室(纵向5列横向8排,尾数考室不得超过50人)。②各学校按每个考室2名监考老师的标准统一安排监考,监考老师一前一后。③监考老师要严格执行《监考规则》,遵守监考纪律。④认真做好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和教学质量分析。⑤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定学生名次。
(4)建议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联片阅卷,建议高二年级联考联评。
5、试卷征订和领取
(1)各学校于6月15日前填好试卷订单(附件1)交教育局教研室订卷。
(2)领卷时间与地点:
小学六年级(6月27日上午)、小学其他年级、初中一、二、高一(6月30日上午)到文化路印刷厂领取试卷。
(二)期末考查
1、小六、初三学科考查,按《攸县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小学毕业和初中毕业学科考查的通知》(攸教通字〔2017〕22号)执行。
2、小学1-5年级、初一初二年级学科考查,按《攸县中小学学科考查实施意见(试用)》(攸教通字〔2016〕59号)执行。
3、高中学科考查,按《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执行。
学科考查成绩用等级(A、B、C)呈现,各学科考查成绩等级由期末考查(70%)和平时表现(30%)组成。各学校要将考查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档案,并反馈给学生家长。
(三)安全工作。
放假前,一是要进一步落实《攸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确保校园安全。二是要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专题会议等形式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森林防火、消防、防震、防溺水、防中毒、防触电、防踩踏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尤其是要加强对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突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管理,教育学生文明乘车、安全乘车,严禁飚车;暑假期间,校车一律停运,校车使用单位对校车进行全面维护保养,完善封存。要教育师生自觉遵守法纪和社会公德,远离“黄、赌、毒”。要下发《给家长的一封信》,宣传安全知识、安排暑假学习任务、提出参加社会实践的建议、明确暑假期间监护子女的具体要求等,并做好回执存档。各学校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假期值班护校要由校级领导带队负责。
三、暑假工作安排
(一)严格控制假期作业量。学生的书面暑假作业应包括必做和选做两个部分,供学生自由选择;提倡布置实践性和操作性强的假期作业,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小学低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
(二)鼓励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要鼓励学生感恩父母,主动帮忙做家务;要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校外实践基地举办的素质拓展活动,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有利于健康成长的科普知识讲座、科技制作、影评、读书征文、公益劳动等活动;要引导学生开展广泛的有针对性的暑期社会调查活动。学校不得以夏令营等形式集体组织学生外出旅游。任何学校或教师不得组织或介绍未成年学生非法外出务工,坚决抵制社会上各类针对在校未成年学生的非法招工行为,尤其要警惕和抵制企业、中介机构在寒、暑假期,以“勤工俭学”、实践”、实习”等名义组织未成年学生从事非法打工的行为。
(三)合理安排教师假期活动。各学校要合理安排时间,切实开展“两学一做”、“立德树人做楷模”等活动,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业务培训,认真落实教师国培、省培、市培计划。要组织教师利用暑假的时间,加强与家庭、社区的沟通,做好家访工作。同时,教师在参加娱乐、旅游等社会活动时,要讲文明、守道德,做为人师表的楷模。
(四)严格规范补课、办班行为。要严格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湘教发〔2009〕36号)、《关于停止普通高中学校组织三年级学生节假日成建制补课的通知》(湘教通〔2010〕465号)等规定,严禁学校在暑假期间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或出租、出借场地给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复习班、辅导班;严禁在职教师参加由社会培训机构或家长组织的补课活动;严禁教师替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诱导、强制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参加补课、培训。县教育局将加大查处力度,定期、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因承担高考、学考、中考等组考工作任务,造成肄业年级未能在学期内完成教学任务的,由学校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可以按实际未完成课时时间在放假后或开学前补足,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五)严格规范用书管理。各普通中小学要严格按照省定书目征订学生教材和教师用书;2015年秋季开始株洲市中小学教辅使用的推荐目录除“寒假作业类”、“中考类”和“高三教辅(考试类)”重新调整外,其他推荐目录一律严格按照株洲市教育局印发的《株洲市2015年中小学秋季教辅材料推荐目录》(株教函〔2015〕85号)执行。2017年秋季教辅征订严格按照《关于暂停湖南省中小学2017年秋季教辅材料征订工作的紧急通知》(湘教通〔2017〕202号)文件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各中职学校要通过正当渠道选购省中职教材遴选委员会审定的规范教材。
(六)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基教一厅〔2017〕1号)、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攸县2017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攸教发〔2017〕18号)和《攸县2017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方案》(攸政办发〔2017〕19号)文件要求,大力推进均衡发展,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办理入学手续,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全面推进中职学校网上录取工作,确保普职招生比大体相当。
(七)切实做好开学准备。开学前要做好新生分班工作。小学分班一律随机均衡分班,初中按小学毕业考试等级平行分班,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分快慢班、重点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开学第一周组织一年级新生参加军训,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或延后。
学校行政人员提前一周到岗,研究新学期工作;全体教师提前3天到岗,参加暑期学习培训,参与家访和劝学工作。要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要组织专人整修电路、课桌椅等各类设施设备,要添足备齐师生生活设施和各类教学用品。各学校要在校内醒目位置和学校网站上公布新学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学校和教育局的投诉电话等有关校务内容,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搞好环境卫生,做好校园宣传,为学生返校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