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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9796    日期:2017-05-29

攸县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中小学校法治教育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广大在校师生的遵纪守法意识和法律素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违纪,全面推进法治校园建设向纵深发展,特制定攸县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法制副校长每学期授课不少于3次4课时,每年授课不低于6次8课时。法治课要将理论与案例结合,通过深入浅出的剖析,培养学生法治观念,提高学生明辨是非和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工作机构

为确保我县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成立攸县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可勇

常务副组长:周文安  何忠明

副  组  长:丁旭初  颜荣华

成      员:县综治办、县610办、县禁毒办、团县委、教育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分管法治创建的副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负责全县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开展方面的日常工作,由陈新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实行聘用制,聘期为二年。各法制副校长派出单位、中小学校以及担任法制副校长的政法干警要充分认识到加强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依法治校的重要基础,要站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高度,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建立健全协调运作的责任机制,给予必要的人力、物力、经费保障,做到领导有力、职责明晰、协调合作、规范有序,把工作做好做深做透。

   二是切合实际,突出重点。一方面,各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要以服务师生、切合青少年实际特点为原则,制定好法治教育计划,明确课时、内容安排,通过法治教育讲座向在校师生讲授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化,推动“法律进校园”工作的落实;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6·26”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等特定时间节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突出普法宣传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校园普法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覆盖面,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效果。

三是分析研究,狠抓落实。要认真分析研究新形势下中小学校法治教育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法制副校长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把法治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纪律教育结合起来,把反面典型教育与正面教育、全面教育与个别教育与日常行为规范达标、依法治校结合起来,明确目标任务和实施措施,鼓励和帮助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各种法治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增长法律知识,不断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四是总结经验,创新提高。各中小学校要以开展法制副校长工作为契机,及时总结工作实践中的经验,建立健全学校法治教育的规章制度。要以创建法治学校为载体,及时发现学校在法治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努力开拓创新,全面提升法治学校建设水平。通过努力营造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校园氛围,进一步夯实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督查考核

为全面落实全县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中共攸县县委法治攸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攸县教育局将联合成立督查考核小组,于2016年12月底前对全县各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进行年度考核评分。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对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档次的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实行奖励,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其派出单位评先评优考核范畴。

附件1:攸县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工作职责

附件2:攸县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考核评分表

附件3:攸县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联系对接表


中共攸县县委法治攸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1日





附件1:

攸县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职责

   1、参加学校研究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会议,协助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校园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2、协助学校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结合中小学学生特点,每学年有针对性的开展治安、交通、消防等方面的法制教育讲座6次。

   3、配合学校开展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及其他专项法律宣传日活动。

   4、协助学校做好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落实具体帮教措施。

   5、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整治,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  

   6、配合政法部门依法查处在校师生违法案件,协助学校妥善处理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规违纪事件。  

   7、协助学校健全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机制,落实好各项相关工作措施。

   8、参加学校召开的法治工作总结会议,结合家长和学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  

   9、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附件2:

攸县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考核评分表

姓名:                 派出单位:                    聘任学校                    年度      

序号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分值 评分

1 协助学校依法制定校园管理制度,所在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制度健全、措施落实到位。对校园内存在的安全隐患、不稳定因素及时向学校提出整改建议。 10

2 参与制定学校年度法治教育规划,每学年开展法治教育讲座不少于6次。法治教育讲座有备课稿,现场资料、图片整理存档。每缺少一次法治教育讲座扣2分;没有备课稿、现场资料、图片的,每项扣0.5分。 10

3 积极协助学校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6·26”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及其他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现场资料、图片整理存档,在校学生法制教育率达100%。缺席学校组织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每次扣2分;没有活动资料、图片的,每项扣0.5分。 10

4 针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签订帮教协议,建立帮教档案,教育转化率达90%以上。未签订帮教协议或未建立帮教档案的,每人次扣1分。 8

5 准确掌握学校及其周边治安动态,并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治理。每年向县政法委提出关于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工作建议不少于2条,缺少一条扣2分。 10

6 积极配合政法部门依法查处在校教师、学生违法犯罪案件,协助学校对侵害师生合法权益、扰乱校园教学秩序的事件进行及时、妥善处理。有关案件、事件处理的工作记录完整规范,无工作记录的每次扣1分。 8

7 对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规违纪事件,协助学校根据校规校纪妥善处理,处理率100%。参与处理的校园严重违规违纪事件有完整规范的工作记录,无工作记录的每次扣1分。 8

8 指导学校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和工作机制,定期配合学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协助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对参与处理的矛盾纠纷做好工作记录、台账登记、资料收集整理,矛盾纠纷处理完毕后规范制作案卷归档保存。工作记录、台账、资料不完整的,每项扣0.5分,应制作案卷未制作的,每次扣1分。 8

9 协助学校与政府有关部门、学生家庭进行沟通联系,结合家长、学生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与措施,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法治教育机制。 10

10 每年年底向县法建办、教育局书面报告当年度履职情况。未书面报告年度履职情况的,此项不计分。 10

11 服从上级部门的调度安排,能较好地完成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8

合                  计 100

说明: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100分)、称职(75-89分)、基本称职(60-74分)和不称职(59分以下)四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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